“外婆”还能继续叫!上海市教委回应小学教材“外婆”改

  • 文化 | 2018-06-24 09:56:02 | 来源:手机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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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海市教委公布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

      6月20日,网络舆论关注“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科书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我委了解有关情况后,要求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出版社查清事实,向公众说明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二是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三是要求全市教材编写工作要从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实依法维护作者正当权益。

      四是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教材审查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关心。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材将“外婆”改“姥姥”一事的致歉

      近日,网络舆论关注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科书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一事。上海市教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我们查清事实,迅速整改。

      我们认识到,在收录该课文时未与作者沟通;在修改课文时只考虑了识字教学的因素,未征求作者意见,没有充分意识到地方用语习惯,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为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及作者本人表达诚挚歉意。

      我们尽快改正,并在今后的教材编写、出版工作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依法切实维护作者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引导,提高教材审读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的关心。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8年6月23日

      早前报道:“外婆”是方言,必须说“姥姥”?南方网友震惊了!官方正式回应

      20日,有网络自媒体发表文章,称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文《打碗碗花》把“外婆”改成了“姥姥”,引发了网络讨论。

    搜索课文原文可以发现,作者文章中写的全篇都是“外婆”。

     

      网友@白兔老爸 晒出女儿7年前的课本,那时候还是“外婆”,并没有做改动。

    另一篇课文《马鸣加的新书包》中,“外婆”也被改成了“姥姥”。
    外婆为什么要改成“姥姥”?

      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这样的修改

      还有人找出了去年教委针对此问题的答复

      上海教委认为“外婆、外公”属于方言

    查阅第6版《现代汉语词词典》,发现“外婆”一词上确实标注“方言”,而语义为外祖母的“姥姥”一词无此标注。
    这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天才胖次少女:哈?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才是普通话吧?只听说过狼外婆没听说过狼姥姥。

      @好奇心害不死的汪:我一直以为外婆是普通话,姥姥是北方方言~

      @唐药片: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所以“外婆”是方言这种说法没有问题。

      @肖梦69:我是北方人,我们也叫外婆的呀。

      @风雨正好你也是:可能因为上海是南方,很少看到“姥姥”这种表达所以才改吧。我北方人,从小在书上看到课文里都叫外婆,好奇地上网搜了才知道外婆一般是南方叫法。所以其实改一改也无妨,让北方孩子多见见“外婆”,南方孩子多见见“姥姥”也挺好的吧。

      @躺在衣柜里的鱼:以后只能唱姥姥的澎湖湾了...

      专家:文学离不开个人所使用与附着的独特语言

      有专家认为,《打碗碗花》是一篇散文,文学的本质就是承载、表达、构建人类的情感世界,情感离不开个人经验,离不开个人所使用与附着的独特语言。

      语文教科书收录名家名作,除了让学生学习书面语言的规范表达之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育学生的文学素养。如果简单粗暴地篡改作家的用词遣句,破坏原著独特的语言风格,这既是对于作家的不尊重,也与培育学生文学素养这一目的背道而驰。如果生硬套用“词典规定”这一标准去衡量,不知道有多少名家名作会被改得面目全非。

      官方回应↓↓

      关于网络热议的“外婆”与“姥姥”话题,上海教育出版社昨深夜回应:

    6月20日,某网络自媒体发表文章,称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文《打碗碗花》把“外婆”改成了“姥姥”,引发了网络讨论。我社接到市教委教研室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了全面核查,基本情况如下。

      在沪教版小学阶段的语文教材中,既有“外婆”的称谓,也有“姥姥”的称谓,“外婆”的称谓出现了8处,“姥姥”出现了4处。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把“外婆”改成“姥姥”是为了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外”“婆”“姥”三个字都是小学二年级识字教学的基本任务,“外”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课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18课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课中,即在认读“姥”字前,学生已经认读了“外”“婆”两字。

      关于称谓,尽管“外婆”“姥姥”没有绝对的地域区分,但通过此事,我们认识到,语文教材编写除了要考虑学生识字规律和增强学生对文化多样性了解外,还要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我社在今后的教材编写和修订过程中将予以高度关注,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后续我社将协助教研部门共同做好小学二年级语文教学过程的指导,以准确把握并充分考虑上海地域文化和用语习惯。

      此外,有关网络媒体引用的对“姥姥”一词使用的答复,与沪教版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无关,是2017年对读者来信反映本社《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译题翻译方式的回复。

      我社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教材出版予以关注,共同为中小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读物。

      特此说明。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8年6月21日

      上海市教委也对此事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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